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公众期待,满足实践需求,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林废弃物是固废处理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黑龙江省是我国的商品粮保障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2020年产量为7541万吨,实现17连丰,连续10年居全国第一,保守估计每年产出的秸秆约有1.3亿吨,占全国总量的八分之一。
2019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疏堵结合”、“一主两辅”的总体思路,确定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还田利用率要达到55%以上,对暂时得不到利用的秸秆实现100%离田”的目标任务。我省釆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2019年实现了综合利用率81.9%喜人成绩。
秸秆综合利用中,还田占比在50%以上,但还田这一处理模式在寒冷的黑龙江地区其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样的低气温下秸秆并不能完全腐烂,反而有可能成为病虫害的温床,而如果实施轮作休田措施,又使得土地利用率降低。同时,即使按照1.3亿吨的秸秆量和81.9%的综合利用率,每年尚有2353万吨的余量需要解决,这个量也不小。
生物质直燃热电联产是一种批量化、高效并且无污染、无公害的处农林废弃物处理模式。一台40MW的机组,每年可无害化处理秸秆30万吨左右,年产出约5.4亿度绿色电力,同时给100万平米居住面积进行清洁集中供暖,解决150人长期就业,并为周边农民每年至少增收6000万元,燃烧后产出的灰分还可以制成有机肥,补充土地养分;生物质热电的社会意义、环境意义和经济效益都是巨大的。
但是目前,对于生物质热电行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国家给予了发电补贴,并未给予固废处理补贴,而且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了可获得补贴的发电总量不得超过8.25万小时。鉴于生物质热电对秸秆废弃物处理的巨大意义,建议从固废处理的角度给予生物质热电行业以重视,将目前对离田环节的补贴向后延伸到秸秆实际处理环节,提高秸秆处理的积极性,并切实促进秸秆处理技术水平和效率的进步。将固废处理的政策资金和补贴用于秸秆实际处理环节而不是离田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固废法的执法效果和意义,从实际效果来衡量秸秆处理的全过程,去考察秸秆最终是否得到了有效、安全和环保的处理,将更好的促使秸秆这一农林废弃物的处理和高效利用。